青年干部之忌《二》
【来源:网络】 【发布时间:2017-12-29 13:22:55】
          机关行为36“忌”之四:拖拉误事

一次,我让实习生小王复印几本文件,是作为汇报用的附件,因为材料比较多,复印需要一些时间,我对他说:“你抽空复印一下。”话是这么说,我还是希望他能尽量快一些,但没有催他。一天过去了,两天过去了,三天过去了,复印件还没有交给我,那几天司里整理文件倒腾柜子,确实也忙,实习生很出力,大伙还夸他呢。结果一个星期过去了,十天过去了,复印件还没交给我,我以为他要给我复印出个“刮目相看”呢,或是复印难度太大?那就再等等吧。那天要汇报了,我想起还要加上那个复印件,于是我问那位实习生:“复印好了吗?”他说:“没有,这些天帮助处室整理文件柜,现在马上复印。”我说:“不用了,已经赶不上了。这些天你很辛苦,但是你的拖拉误事实在不应该,你的实习表现我认为是不及格的,你不用再来了。”他表示歉意,但我希望他能记住这个教训并成为他的人生“财富”。他悻悻走了,不知道这件事对他是不是一件好事。

  这位实习生错在哪儿?看起来是一个拖拉事件,其实他并不懒惰,那些天他干体力活也不惜力,怎么就“不及格”了呢?而且他还没有意识到他的错误,就是我说的“无意识差错,”这就比较可悲了。照这样下去,恐怕他要干好工作就比较困难了,因为他不知轻重,太不懂事,不知道许多事情是不能拖拉的。

  20多岁不懂事的时候,肯定也常常干这样的事。有些事以为领导说“抽空”,那就抽我的空儿;或者认为自己没闲着,也不偷懒,有些事拖延拖延没关系;或者自以为这件事不重要,拖拖不要紧;甚或压根就忘了这件事,都有可能。结果呢,时有感觉不被信任、不被重视或者不被重用,还不知道为什么,等我自己当了领导,碰上了这样的事情,才深有体会,很是扼腕。

  凡事都有个轻重缓急,我们每天都要处理很多事情,孰轻孰重应该有一个权衡,有一个安排。领导交办的事,并不一定就是最重要的事,比如突发的一些事件,比如家里的大事难事,还有急事都需要安排调整。但领导交办的事,不能不放在心上,虽然领导没有强调快办,那是需要你自己斟酌掂量的。在实际工作中的体会,只要是我交代的事,除了说明“不急”或“缓办”的事,其实都是需要立即就办的事,有人慢了点,我就着急了,其实不是我着急,是事情着急了。复印材料的活儿,即使有困难,也就是一两个小时的事儿,应该可以在一两天之内做好,怎么能拖了十几天呢?这件事在他的安排中放到了什么位置呢?你怎么判断这件事就可有可无了呢?即使不是领导交办的事,也要尽快完成给予回复。更重要的是,通过办好他人交办的事,不拖拉延误,养成良好的办事习惯,树立良好的品格形象,这和是不是领导交办的没什么关系。

  说起这种事,有一个处长告诉我,一次领导让他复印一个材料,就一张纸,他正要复印时,一位办公室大姐也要复印,他就让大姐先复印,大姐复印的材料有一百多页,他就在一边等着,十分钟过去了,还没复印完,他还在等着,这时领导的电话来了:“小王,你把我的材料丢哪里去了!”他知道误事了,后悔也来不及了。他说:“我怎么能傻等着呢!到隔壁办公室复印一下也就一分钟的事,不行我到楼下复印一下,五分钟也交上去了!真是不知轻重呀!“拖拉总有一些理由,但都不是理由,没有责任意识,没有效率意识,可能就不配在机关里工作。马上就办,是机关工作的一个规矩,安排好事情的轻重缓急,是机关青年的基本能力,拖拉是不行的。后来有一次小王的同学告诉我,当时他和小王在一起,他们压根就忘了我交代的复印的事,都觉得没脸见我了,还好原件没有遗失。这是入职青年可能犯的一种错误,很严重的“无意识差错”。

  拖拉误事,不仅是误了他人的事,更要紧的是误了自己的事。

机关行为36“忌”之五:当场声辩

我用“声辩”,而不是“申辩”,意思是说当场发出声音和不发出声音是不一样的,如果你写个纸条或者采用巧妙的方法给予说明或者申辩也未尝不可。如果你是有所准备,故意要当场声辩,那就不在我说的“无意识差错”的范围了。

一次,我们召开全司会议,内容比较重要,结果有一位干部迟到了十几分钟,我当即批评他:“重要的会议怎么能迟到!”他当即声辩:“公交车出了故障,路上又堵,本来应该不会迟到的。”看到他自感委屈的神情,我的批评更严厉了:“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迟到!你不要声辩。”结果很影响会议气氛。

但凡当场声辩,通常都有一些原因,有时还很有理由,但正确的做法应该怎么做,有时没想过。关于迟到,堵车是一个理由,但如果会议重要的话,堵车就不是理由,更不是道理。至少会前要打出充分的时间余量吧,或提前打个电话或发个短信,如果无法事先告知,那就应该首先表示歉意,接受批评,不要声明或声辩。真有特殊原因会下说明也不妨。

这让我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,还是40年前我上中学的一件事。一天我和一位同学相伴上学,感觉时间有点紧,我那位同学戴有一块手表,他说出门前刚对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滴滴报时,应该没有问题。紧走慢走,我们刚进了校门,上课铃声响了,等我们推开教室的门,老师已经开始讲课了。老师对我们说:“迟到了,你们就站到后面去,”我那位同学当场声辩说:“我们没有迟到,是上课铃早打了半分钟,我的表是北京时间!”老师更生气了:“迟到就是迟到,还狡辩什么!站到后面去!”

站了一节课,站是站了,心里还是不服,总认为我们自己不算迟到,上课铃没按北京时间响。事后老师跟我们讲了道理:“打上课铃可能有点误差,但打铃上课是全校的规矩,这是大道理,你们没有提前到校,已经是不对了,你的手表只是小道理,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,如果大家都按自己的“道理”,学习秩序不就乱了吗?“我们的老师是大家很敬重的,我们也承认了错误,表示应该吸取教训更加注意。

有人会说,如果严格按北京时间打铃,可能我们就不算迟到了。想想当年的条件,打铃的时间误差一点是难以避免的,即使到了今天,也不能保证那么准时,迟到了也不至于会被罚到后面站,但迟到的原因能成为当场声辩的理由吗?

有些人就事论事,认为只要有理由,就可以当场声辩,但不知道想过没有,原因和理由与当场声辩不是一回事。迟到可能有理由,甚或很值得,但没有事先告知,有错在先,那就该受批评,当然特殊原因或许还会受到嘉许,但它和当场声辩不是一回事。当场声辩的本质是不服管理,而服从管理是机关工作的一条原则。可以想见,如果是你愿意服从管理的话,即使批评有点过,你也会接受或忍耐,而你不服管路的意识,则会通过所谓的一点理由就当场声辩起来,除非你是有意要表达这种情绪,否则就没有道理,还可能导致问题升级矛盾激化。这样的后果于己于人于事都是弊大利小,往往后果很严重。

有人当场声辩只想解释说明,语气没有那么硬,这时候我都会马上制止他:“不解释,不要解释。”为什么?这是我自己的经验教训,除非让你解释,否则你的解释没有意义。批评你迟到,就是批评你迟到,影响会议就有错,有什么理由或功劳下来再说,不是一回事。如果领导劈头盖脸地训一顿,当场声辩的效果就更不好,把本来的迟到批评变成了矛盾对立,恐怕有违初衷和目的,也会影响会议效果。除非你是想借机发泄,这是因为:一、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效果理当受批评;二、事先没有打招呼也有错;三、所谓的原因理由如果有,那也是小道理,遵守纪律开好会是大道理,大道理管小道理,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。如果你有大道理,那也用不着当场声辩,下来说明就好;四、当场声辩表现心胸狭隘,没有度量,说到底还是不服管理的心理作祟,不服管理就不是小问题了。

又有一次全司开会,一位青年干部迟到了十几分钟,我照例批评了两句,他点头不吭气表示接受,过后我问他,才知道早上他送父亲急诊,到了医院做了安顿,马上就赶来开会,开完会还要赶去医院。亲人病重是大事,他完全可以不来开会,发个短信就行,但他还是顾全大局,还接受我的批评。我由此对他多了一份了解和信任,也会更加注意对她的批评,他没有当场声辩,是一个成熟青年和优秀公务员的良好风范。

对于批评者来说,把握好批评的分寸至关重要,这里也有一个小道理和大道理的问题,为批评而批评于事无补,动机不纯更是害人害己,那是针对批评者而言的。对于被批评者,可能你有原因,甚或理由充足,但我的建议是绝不当场声辩,这也算是一个对品格和智慧的小小的考验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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